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号)。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招标执行机构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利用既有路段的扩建项目,工程方案采用既有公路两侧拼宽方式。既有路段的投资主体是由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出资组建的湖南省醴潭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同意由醴潭公司负责醴潭高速公路全线km(含既有路段约7.1km)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醴潭高速公路(包含既有路段)于2004年7月开工建设,于2007年10月建成通车,收费期限自2007年8月15日至2037年8月14日,收费期限尚未期满。考虑疫情补偿期限79天,即既有路段(四车道)的收费期限延长至2037年11月1日。
本项目扩建方案为:项目起于金鱼石(湘赣界),顺接沪昆高速公路江西段,沿渌水向西布线,终于醴陵市长庆示范区双河口村,接沪昆高速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起点醴陵东枢纽互通。主线km,全线处(属于沪昆高速醴娄段扩容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仅对其部分主线及匝道做调整),服务区1处。全线km/h、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1m高速公路技术标准。2.1.2项目合作期
2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最终以本项目工可报告批复为准;运营期(含收费期):自项目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限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最长不允许超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期限。届时国家如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20%,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以现金形式全额出资,资产金额来源为非债务性资金,并符合《国务院投融资结构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的要求。车购税资金:本项目拟申请的车购税资金约为0.98亿元,约占本项目投资总额的
10.40%,将作为政府方建设期投资补助全部用于扩容工程建设。具体车购税资金以实际批复金额为准。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1.89亿元)、政府方建设期投资补助(
0.98亿元)外,剩余项目投资资金6.56亿元由项目公司通过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其它金融机构等多种融资渠道进行筹集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安排,确保融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2.1.4运作模式
可行性缺口补助”。投资回报资产金额来源于中央财政支持和使用者付费。中央财政支持资产金额来源于政府为本项目申请的车购税资金,将作为建设期投资补助用于扩容工程建设。使用者付费包括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车辆通行费收入、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营收和服务设施营收。如项目合作期产生其他营收,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另行约定分享机制。在运营期内,政府方不提供其他任何补助,且不承诺中标社会资本方和项目公司最低收益水平。2.1.6既有路段衔接方式
建设期通行费收入损失补偿+运营期终止收费权补偿”的方式组织实施。(1)建设期既有路段衔接方式
既有运营主体在原经营期限内继续负责既有路段(四车道)的运营养护及收费工作,项目公司对因扩容工程建设给既有运营主体带来的通行费收入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期限为扩容工程建设期,具体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本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联的内容为准。
扩容工程交工验收后终止既有运营主体对既有路段(四车道)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全路幅(八车道)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就终止特许经营权给既有运营主体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期限为自扩容工程交工验收通车之日至2037年
11月1日(若湖南省人民政府对既有路段原经营期限另有批复,以届时批复为准),具体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本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联的内容为准。注: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技术标准、路线走向、主要控制点、交通量预测及补助资金申请等如有变化,以最终国、省有关部门批复为准。2.2招标范围
沪昆高速金鱼石(湘赣界)至醴陵段扩容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中标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成立项目公司。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后,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有关的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的,必须是与政府脱钩,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年-2021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企业成立当年起算)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3.1.3投融资能力:2021
年末总资产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应小于80%,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2021年末净资产应不低于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3.3亿元)。3.1.4商业信誉: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近三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估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资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3.1.5投融资经验:近十年(2012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独立或主持或参股投资完成一个已建成运营通车的高速公路投融资项目。3.1.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公司CEO应具有高级及以上(含副高职称)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且作为项目公司负责人(指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总监)或副总经理近十年(2012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内完成过至少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拟派项目公司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含副高职称)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且作为项目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近十年内完成过至少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3.2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允许超出5家(含母子公司),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在项目公司股权占比最大的一方;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做核实,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联合体成员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后不得再发生任何变化。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1、3.1.2、3.1.4项的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招标公告3.1.3项的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应满足招标公告3.1.5、3.1.6项的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年6月14日23: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网址:),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的资料完成报名,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凡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4.2本次招标所有的招标文件下载、澄清、补遗、异议等均通过电子交易买卖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能自行考察项目现场,如果在考察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别的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2年6月28日10:00。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形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1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2
)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开标过程中因招标文件规定的问题造成解密失败时,招标人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盘形式)进行开标。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前交招标代理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厦2座15A层(联系人:廖珩,联系方式)。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形式)及投标保函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代理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请在三楼休息区、一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同时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自备可靠的网络连接,全程做好防护,戴好口罩,并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80万元。(1)投标人采用现金(电汇)时,投标人应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户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07055367(2)投标人采用保函时,保函应由银行(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具,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面交招标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其它事项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联系方式: